据英国媒体报道,在规定的六个月过去之后,伦敦都会大学重新申请被撤销的海外招生执照。
按照英国边境署的规定,任何大学被撤销海外招生执照之后,最快必须要等六个月之后才能重新申请。
伦敦都会大学一名发言人表示,大学校方“在最快可能的日子——2013年3月1日”,提出“高度可信担保方地位”的申请。
但是与此同时,该校此前向法庭提出推翻内政部撤销其“高度可信担保方地位”(highly trusted status)的决定,这方面的法律行动仍然继续。
伦敦都会大学一方面重新申请海外招生执照,另一方面继续以法律行动试图推翻内政部的决定。
撤销执照该大学招生海外学生的执照在去年8月30日被撤销,到现在正好经过六个月。
撤销海外招生执照导致该校无法招收欧盟国家以外的留学生,当时约2,000名在该校就读的海外学生也面临不确定的前途。
伦敦都会大学后来获得高等法院裁定缓刑,已在学的海外学生得以继续在校或转学他校完成学业。
此外,高等法院也允许伦敦都会大学对撤销海外执照决定寻求司法审议。
但是许多高教人士相信,伦敦都会大学被撤销海外招生执照的事件已经对英国大学的海外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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